林小哥儿对刮黑狗毛当胡子颇为情有独钟,这都是跟上辈子看的电视剧里学的。
其实效果倒也还算可以,两人贴了一圈胡子,又拿姜汁涂脸,活脱脱老了快三十岁。林小哥儿还拿面粉和颜料混合,给宣绍阳捏了个喉结贴脖子上,只要不面对面细看,很难发现破绽。
当然,这不过是其中一种方法,林天赐他们这一路上甚至还穿过侍女的衣服……
——可能当初在诺尔德哈兰林小哥儿觉醒了什么不得了的癖好。
同行的使节团当中,知道林天赐和宣绍阳身份的人寥寥无几,毕竟谋事不密可是大错误。
严格的说知道事情全貌的,就只有使节团中的头儿,也就是钦差。
这个钦差,还是林小哥儿的熟人。
程大学士。
想当初林小哥儿下山先跑到了梁城来,人生中办的最修士的一件事就是帮程家小姐抓鬼,这个程大学士,就是当时受鬼气侵扰的当事人。(详见69~76章)
“想不到居然还有再见林仙师一面的机会,老朽这次不虚此行啊。”
林小哥儿很客气的说:
“大人客气了,在下修行时日尚短,担不起仙师的称呼。”
现在林天赐化装成了一个书记文官的样子,跟程大学士在同一辆马车里,所以有机会扯淡聊聊,宣绍阳则轮到她变装成军士,如今正十分苦逼的举着依仗跟在队伍后面走。
虽然以修士的身体能力来说,根本算事儿就是了。
“仙师何出此言?若不是仙师助我驱逐那鬼,我那还会有今日?林仙师莫要推辞。”
其实林小哥儿不太好意思说,因为玲珑如今就在程大学士的脑袋后面做鬼脸,只不过凡人看不见没化虚为实的鬼罢了。
反正就一个称呼,林天赐也懒得墨迹了,随便叫吧。
程大学士呵呵一笑:
“算老朽越礼,林仙师可否婚配?”
怎么又来?
抬眼看看玲珑,她已经是一副要吃人的表情了……
一句话醋坛子就倒,不愧是醋王。
林小哥儿则赶紧说:
“谢大人抬爱,在下如今修行之身,不便结亲。”
修士很少跟凡人结亲,虽然并没有这方面的明文规定,但毕竟寿命相差太多,到时候痛苦的反而是自己。
这一点凡间的老百姓们也大多清楚,林小哥儿这句话不过是强调一遍罢了。
“仙师误会了,是老朽口误。”
毛的口误,明明白白就是问的林小哥儿。
不过程大学士也明白这事儿成功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于是他就用一句口误糊弄过去,又道:
“老朽听闻,林仙师的有个亲弟弟尚未婚配……”
好家伙,这又把主意打到林家住小朋友的身上了。
这倒是很正常,已经说过很多次,东神州的老百姓们非常愿意蹭仙气,林天赐去神符门修行之后,给林家住小朋友提亲的媒人差点把林府的门槛都踩烂了,全然无视了那时候林家住还是个裹在襁褓里的婴儿。
大舅子是正牌仙人,而且还是如雷贯耳的神符门出身,这门亲,那叫一个抢手。
话说应该不会是给程大学士家的那个程小姐提亲吧?她比林小哥儿还大一两岁呢,跟林家住小朋友就更加不合适了。
所以对于程大学士的提问,林小哥儿只能说:
“小弟家住已经跟知竹县县令家的千金定下婚约,在下听我父言语说是两年以后的立秋就拜堂成亲。”
这门亲事可以说是林良涵最顺心的事儿,人家书香门第的闺女肯定知书达理,好好管管家住小朋友那跳脱的脾气。
程大学士听闻也不失望,继续道:
“无妨。”
什么就无妨了?
这又怎么说?
“程大人,我父极为看重信誉,再说程小姐与我弟的年龄……”
为了留点面子,林小哥儿没直接说,但也旁敲侧击了一下。
林良涵确实好面子,好个名声,就怕万一来个抢亲的戏码。
亲家那边是县官老爷,但在大官面前,这就是个基层干部,万一上面试压让他悔婚,本来一件喜事弄的磨磨唧唧,那就不美了。
“林仙师所忧老朽明白,此事也不是给小女提亲,是朝里一些好友,他们可是一门心思削尖了脑袋想要结亲。林仙师放心,有了婚约不假,但也可以娶几个平妻嘛。”
看程大学士的意思,就是问问林小哥儿对此事的是否赞成反对,如果林小哥儿不反对的话,程大学士想要当个媒人,再帮林家住结几门亲。
这事儿,恐怕是林良涵巴不得的。
于是林小哥儿一抱拳:
“那就劳烦程大人费心了,在下代小弟谢过大人。”
反正要结婚的也不是他,林小哥儿毫无压力。
指望林天赐传宗接代不太现实,那就只能让林家住小朋友多辛苦一点了。
——我指的是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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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邹国的首都梁城就在与雷州的边关不远,出了关口基本就进入了越光国的地界。
加上两国都是小国,从梁城到越光城本来就花不了多少时间,林天赐当初去的时候是绕了个圈的,因为他先去了土行宗。
这次一路直行,即使有钦差仪仗的拖累,也没花几天便来到越光的国都越光城。
故地重游的林小哥儿倒是没有多少感慨,因为进了越光国的地界越是靠近越光城,暴露的可能性就越高。
所以他和宣绍阳这几天可以说是一直都紧绷着神经,特别留意从别处驻留的视线。
他国派来的使者,当然不可能一到就马上会被皇帝召见,这都是需要走程序的,就算飞邹的使者算是常来的那种,该有的套路依旧不能少。
队伍是中午前进的城,估计要等下午才有可能被召见,甚至有可能等明天才会被召见,具体时间还说不太准。
使节队伍被安置在了专门给外宾准备的驿站当中,虽然属于交保护费来的,但怎么说也是使者,依旧好吃好喝的住着。
感觉暂时不太可能立即进皇宫,林天赐便叫上宣绍阳,两人依旧是化妆打扮一番悄悄从驿馆的后门溜达出来。
一开始林天赐觉得,因为战乱的关系大街上的人肯定很稀少,他们俩走在大街上也肯定十分显眼。
但这是错误的想法。
越光国确实跟得了失心疯一样到处打仗,但仗没有打到越光城来,当地的老百姓还是要生活的。
所以大街上的上铺照样开门,行人商客也并不少,顶多就是显得有些行色匆匆,林天赐他们俩混在其中倒也不算显眼。
但出门这事儿本身让宣绍阳十分不理解,她低声问在大街上左顾右盼的林天赐:
“林师兄,不是说尽量不要做会让自己暴露的事儿吗?咱们出来很有可能被发现。”
修士和修士能被一眼认出来,就算是邪修也是修士,这种能力同样是有的。所以贸然从驿馆出来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林天赐则像是找到了什么一样,领着宣绍阳往前走,边走边说:
“我想找点好吃的。”
“……”
宣绍阳颇为无语的看了看天色,似乎,刚刚就在驿馆已经吃过大餐了呀。
所以说林小哥儿受凌云子的影响最深,在宣绍阳这种正经人眼里,他大概率也是个逗逼,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罢了。
就为了找点好吃的,哪怕担着暴露的风险?
宣绍阳表示理解不了,她正要把林天赐劝回去,抬眼一看,就见林小哥儿已经走进了不远处的一家客栈。
这客栈还是林天赐头一回来越光城时去过的那家,只不过受战争影响,客栈内不复以往的热闹非凡,吃饭的多半都是成批成批的商队。
毕竟世道不太平,小规模的商人想要平安,最好还是抱团通过,不然有可能被逃兵化身的强盗当成肥羊。
所以客栈之中吃饭的,也都是一大拨人,而不是像林小哥儿和宣绍阳这样两个人就敢出来的家伙。
林天赐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引人注目,领着无语的宣绍阳在二楼找了个雅间,好酒好菜上就完了。
“林师兄,你若只是想吃点好的,咱们可以在驿馆想想办法,没必要非跑来客栈。”
宣绍阳还想劝劝,不过林小哥儿满不在乎道:
“驿馆没这家客栈的招牌,小阳我跟你讲,这家客栈的糯米蹄膀那是真的好吃。”
“师兄,你真的越来越像凌云子师叔了。”
“少来,我怎么可能像我那不着调的师傅。”
感情你自己不知道吗?!
宣绍阳这口吐槽没吐出来,因为店小二已经端着饭菜回来了。
这道糯米蹄膀让林小哥儿念念不忘,香而不腻软而不散,一口下去鲜甜的肉汁充盈口腔,配上当地的酸甜米酒。
一个大大的赞。
“好吃好吃,还是这个味儿。”
玲珑也对此十分满意,附在林天赐身上同样赞不绝口。
宣绍阳看了看吃的满嘴流油的林小哥儿,又看了看附在他身上的玲珑,问道:
“林师兄,你们一直都这么吃吗?”
“是啊,有问题吗?”
一眼看过去林小哥儿就跟长了两个脑袋似的,这种造型你问我有没有问题?
所以说逗逼从不觉得自己是逗逼……
感觉玲珑已经被林小哥儿给带坏了。
林天赐一边吃一边随口道:
“小阳你也别太着急,咱们出来不光是为了吃。”
是吗?我怎么没看出来?
“首先,这越光国的紫微星光已经很微弱了,你看玲珑都能直接显形。”
在飞邹首都梁城的时候,玲珑只能躲在玉坠里避开紫微星光的照射,能说话就不错了,这代表飞邹皇帝贤明,深受百姓爱戴。
而越光国的紫微星光已经弱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玲珑直接显形出来都没问题。
也就代表气数已尽,再不想想办法,那就是灭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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