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哪里
洪敏2岁时,父亲因偷窃罪被判6年监禁,母亲跟父亲分了帐,狠心丢下她,嫁给县城里的一个生意人。小洪敏与奶奶相依为命。
奶奶人缘好,四邻八舍同情祖孙俩,常给予她们这样那样的基本帮助,使之勉强得以维持生计。奶奶年迈多病,只能靠纳鞋垫到20里地外的小镇去卖,换一些零分碎角,供洪敏上学。每每放学回家,远远望见屋檐下奶奶慈祥而卑微的背影,她幼小的心灵就一阵阵颤栗,眼中的泪水就很稠地打转。
父亲出狱后,在小镇一家村办企业找了一份临时工,把洪敏接过去生活了一段时间。可父亲脾气暴躁,又无法从往事的阴影中解脱出来,看见洪敏,不禁想到无情的妻子,因此对女儿越看越不顺眼,动辄拳脚相加,认为这个错误的“产品”完全是累赘,不时扬言要把她送人了事。
半年后,父亲再婚,后妈很丑,但一点儿也不温柔,像一位女足前锋,射门意识非常强烈,一打上洪家的“主力位置”,便一脚把洪敏踢回给了她奶奶。
奶奶犹如风中之烛,终于在洪敏13岁那年的炎夏,告别了这苦难的尘世。洪敏哭得死去活来,擦干眼泪,问父亲要钱交秋季学费。后者偷偷摸摸给了她100元,怂恿她去找她妈。
可怜的洪敏怀揣一张母亲刚跟父亲结婚时的3寸黑白小照,走遍县城各个角落,东寻西问,一无所获,只是被一位曾跟她妈一起摆过水果摊子的老伯不太有把握地告知:她妈八成去了某市。
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洪敏连夜坐火车去了某市,整天徜徉于大街小巷,徘徊于水果批发市场,也捞不着她妈的蛛丝马迹。尽管她不敢乱花一分钱,每顿只吃两个馒头充饥,晚上睡火车站的候车室,还是很快囊空如洗了。
失望之极,她几次动了回到父亲身边的念头,然而,一想起如同母夜叉般狰狞的后妈,又打了退堂鼓。
万般无奈,她用仅存的5块钱,买了一把鞋刷和一瓶鞋油,蹲在街边替别人擦皮鞋,但顾主寥寥,因为她的工具实在太简陋了,连一张给别人坐的小凳子都没有,还因为她收费低廉,招来同类作践,其直接后果是,她的鞋刷进了垃圾筒,鞋油也不翼而飞。
走投无路,少女洪敏答应为一位单车修理铺老板偷自行车,后者许诺每辆给她30元。
她在周围的住宅区晃悠了一天,熟悉了地理环境,演练了小偷的心理。第二天午后,她溜进一个楼道口,撬开一辆女式单车的锁,嘴里默念菩萨保佑,由于她不会骑,只能抖抖索索地推着车走。毕竟是第一次做贼,洪敏的大脑一片空白,腿脚不听使唤,竟被车子的踏板绊了一下,笨拙地摔翻于地。
旁边的一扇窗户里,一个女人撩起窗帘窥见了她,立马开门冲将出来,骂骂咧咧踢她两脚,揪住她要交给住宅区的治安岗亭。洪敏一边哀求,一边哭诉自己为什么要行窃的悲苦身世和经历。女车主听着听着,一愣一愣,随即一把抱住洪敏,竟也弹泪若干。
原来,她就是洪敏的亲生母亲!
跟黑白小照上的妈比起来,眼前这个妈富态许多,显然更具母亲的典型形象,尽管刚才还踢了她两脚。
母亲连问她痛也不痛,后者不好回答,前者也不指望她回答,接下来便破口大骂前夫不是个东西,如果是个东西的话,也绝对是个混帐东西。
骂够了,似乎少了些内疚感,母亲冲女儿一笑,给女儿烧水洗澡,给女儿热菜做饭,一边看女儿大口吃食,一边给女儿唠叨自己的生活:现在,她不再鼓捣水果生意了,现在,她跟“你那个活蹦乱跳的继父”在炒股。
正说着,继父回来了,一进门就嚷嚷他今儿逮着一条大黄鱼了,话未落音,瞧见洪敏,听说是继女,声音降低了八度,一副蔫头搭脑的样子,打着哈哈:
“好,好嘛。意外的正常,正常的意外,像炒股一样嘛。”
继父性格乖戾,喜怒无常,每当炒股亏了,便拿洪敏撒气,打骂兼备,赚了时,又对她动手动脚,鲜廉寡耻。洪敏受不了,她妈敢怒不敢言,连她自己也是丈夫手里的一块泥,如何庇护女儿不受骚扰乃至侵犯?没办法,只好给洪敏2000块钱,让她回头去找她爸。
两边的家都呆不住,洪敏干脆伴随南下潮涉足广州,之后到台山,这时她15岁。
先在工厂打工,后上川岛做陪泳女郎,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让男人把自己的感觉摸麻木了,每次得30元,倒也丰衣足食。
有次出了点问题。一个老色鬼,拼命拽她到深水区,她非常害怕,抗拒着,跟他扭打。那家伙反而更来了劲,抢过她的救生圈,给单车打气似的,把她的头往水里压,还掐她的脖子,直掐得她晕过去,然后拖她到礁石后面的沙坑,取了她的处女宝,之后塞了200块钱在她的乳罩里,逃之夭夭。
她苏醒过来的第一感觉是,自己像被洞穿的救生圈一样报废了。
就想上岸去,离开这个疯狂地消灭“救生圈”的地方。跟一个玩得好的叫阿莲的姐妹结伴,到江门,到中山,到顺德,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双双在歌舞厅做咨客。
过了两个月欢声笑语的日子,洪敏跟阿莲之间又较上了劲,矛盾起源于所谓的爱情。
阿莲套上了一个男朋友,舞厅的鼓手,标准的靓仔,叫吕骁,对女孩子漫不经心,却能使她们为他死心塌地。
阿莲成为吕骁的相好,洪敏很不以为然,阿莲除了会涂脂抹粉,并无实际内容,但志得意满的神气似乎天下女孩子唯她了得。洪敏春心**漾,情不自禁就跟阿莲扳上了手腕。
几个回合交锋下来,洪敏跟阿莲就由朋友变成了敌人。
两人住同一宿舍。一天,吕骁来访,带来一束玫瑰。玫瑰当然是送给阿莲的,可洪敏一把接过去,说:
“吕骁,谢谢你送给我这么漂亮和珍贵的生日礼物。”
鼓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今天你过生日?”
洪敏瞟一眼阿莲,嫣然一笑:“跟你在一起,每天都是我的生日。”
阿莲鼻子里哼一声,摔上门,跑了出去。
洪敏作惊惶状:“对不起对不起,吕骁,误了你的好事。这花还你吧。我并不想夺人之美的。你追上去还来得及。”
吕骁对近来两个女孩子之间的较量早已心领神会。这时,他将错就错坐下来,握住洪敏的双手,笑了那么一笑:“夺人之美又有什么不好呢?”
其实,他自己正是个夺人之美的家伙,既是个善于嘈嘈切切叩击芳心的舞厅鼓手,更是个狡猾的城市猎手。他经常对女孩子说的一句话是约翰·列侬的名言:“瞧,我说出来的话至少一半没有意义。我之所以把它说出来,只是为了感动你呐。”
那些初涉世道,**布满小公仔,尚不知什么是苦难的女孩子(她们中大部分甚至吃亏越多,人变得越傻),于毫不设访的笑声中,成了他的猎物。
两人不时到出租屋幽会。有一夜,吕骁忘了带钥匙,屋主又不在家,他提议各回各的集体宿舍算了。洪敏不吭声,一咬牙带头沿着水管爬上了4楼,衣服全撕烂了,脸也划破了几道口子,鲜血一滴一滴往下淌。其爱的执着可见一斑。
他问她为何如此疯狂。她回答说这个小小的出租屋能给她类似于家的感觉,因为她无家可归,自从她认识他那天开始,就被这感觉牢牢地攫住了。
吕骁瞅准时机已经成熟,接下来,便以种种困难为由,寻求洪敏的帮助。已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的洪敏不仅把自己的积蓄3万元一古脑儿给了他,还搭上了到处向朋友们伸手借得的2万块。
一天早晨,从梦中醒来,她突然发现,不知从哪里来的吕骁,也不知到哪里去了。更令人错愕的是,阿莲同时也有洪敏的这种“突然发现”,两人都被骗了,面面相觑,不尴不尬,连哭一哭都不好意思。
几天后,欠帐更多的阿莲走了极端,吞下半瓶安眠药,端正体面地躺在**,死了。
阿莲那中规中矩的样子,让洪敏感到死一点儿也不可怕,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而活着,当然啰,就更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得过且过吧。
为了还债,洪敏一步到位,找了个常来舞厅逍遥的“承包户”。后者人到中年,职业毒贩子,辣手摧花,无所不用其极。由于脱裤子上床,对洪敏来说,已变得如此沉闷和乏味,甚至与欲望也毫无关系,连一点好奇心也振作不起来,主人就给她吸毒,恰到火候时,再操作她,就酣畅淋漓了。
直到毒贩子被抓,已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洪敏被送到戒毒所。
我前去采访时,她基本上戒除了毒瘾,马上就要被遣送回家。她坐在床头,一脸凄苦:
“我这个人已经毁掉了。对不起我的人有很多,但我只对不起一个人,她就是我奶奶。假如天堂里有电话的话,我想我也没资格跟奶奶通话了。我该回哪里去?我的家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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