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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姥姥攻略》炉子ˇ奴隶ˇ所谓人算不如天算,计划赶不上变化,我原本打算的挺好,可惜现在功亏一篑反倒成为对方的俘虏。以北胡国风俗来说,战场上擒获的对手,除非以金钱赎回,否则就可以带回去当奴隶。这是合法行为。当然,是根据北胡国的习惯法。

想不到这人反应如此敏捷,玩鞭子绳索的速度如此惊人。事到如今,后悔当然无济于事,只能摆出平静的表情,微笑道:“这局我认输,我们再比过。”

旁边的蒙面人立刻摇头示意不可再比,但大胡子哪里肯听,笑道:“比就比,要是你输掉,可得跟我回去乖乖地当奴隶啊。”

“要是我赢呢?”

“这个,”他搔搔头,犹豫片刻,答道:“那我们就比第三局,三局分胜负。如果你真能赢我,我输给你一百两金子。”

据说在草原上,汉人奴隶都是可以买卖的,青壮男子的身价也就是数十两银子。看来对方倒挺重视我。毕竟是顾承安的“囧囧”,多少也有些身份。

讲明条件之后,他挺痛快地一抖手就放开绳索。

比拳脚么,当然是我占优势。因为内力充盈,速度比他快上好几倍。到第五招,就把他打飞。他当然不服,要在马上比刀子。

虽然杀过人,但我向来不做无谓的事情,正色道:“你可以用刀,我只空手来比。”

这话当然是好意,大胡子却勃然大怒道:“你看不起我盖格么,为什么不肯用刀子?”

唉,我的武功底子都是在倚春楼当杀手受训时打下的基础,杀死他容易,打败他困难。此时不能轻易泄露自己的强项,免得对方有所防备,只好婉转解释道:“我们只是比试,我怕一时拿捏不住伤到你。要不我们都带着刀鞘比吧。”

“呵呵……你们汉人就是娇嫩,我们草原上比武,都是真刀真qiang地打,送命也不在乎。”

所以游牧民族的单兵作战能力总是强于农耕民族。

把匕首连着外壳握在手中,提马后退三十米,然后纵马冲过去。外壳的重量影响到我招数的发挥,原本打算接触到他的胸部就停止,却因为力量过猛,狠狠地撞击在肋骨上。

盖格被撞得横飞出去,落在马下。咳嗽好几声才缓过来气,缓缓站起来,黯然道:“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倒是好身手。我随身没有带那么多金子,等我回到草原上,就派人给你送去。”

那是当然。刚才偷袭失败是因为我一时疏忽,忘记草原上长大的汉子最擅长用鞭子绳索对付牛马。现在拿出真功夫和他比试,当然占尽上风。

现在正是收买人心的好机会,当然不能要他没有面子。赶快跑到他身边查看伤势,为他敷上伤药,甜甜地笑道:“盖格大叔毕竟赢过我一场嘛,兰儿很佩服大叔。兰儿愿意跟大叔一起回草原去。虽然不当大叔的奴隶,也可以当大叔的朋友嘛。”

旁边围观的众人轰然大笑起来。弄得我挺尴尬。听到七嘴八舌的议论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位盖格“大叔”只有二十岁。真是的,小小年纪留这么多胡子干嘛,害得我老人家以为他足有四五十岁。也不怪我眼拙,他的面容大部分都在乱蓬蓬的胡须掩映之下看不清楚,脸上皮粗肉糙,脸颊、眼角微有皱纹。这样的造型,活脱脱就是个中年人。

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才发现盖格爱笑,那些居然全是笑纹!

马上改口喊他大哥,表示自己为他的气度折服,不会要他的赌注,愿意跟随他到草原上长长见识。

见我态度如此热诚,盖格乐得眉开眼笑地答应带我一起北上。至于边上那个一直沉默的蒙面人,似乎并不反对这件事。于是等到前哨报告说可以通行后,就跟着他们一起上路。

从这里到幽方城、金沙城一路顺畅,到半夜时飞奔至阳明关下。司徒怀德率领上千人马早就严阵以待,监视着这些北胡国的“贵客”通过。

厚重的木门边,有个熟悉的人影端正地骑在马上。火把的光亮清晰地映照着他的面容。

在随着队伍通过他面前时,我只好轻叹一声,拉动缰绳,停下马儿的脚步。

“兰儿,我怎么能放心让你一个人去?”

我北上的目的是解决自己和圣夕的问题,顺便帮顾承安稳住鲁明王不要南下。当然忠王的手下不会让我轻易得逞。毕竟忠王起事,呼应的各方势力越多越好。如果大家都袖手旁观,忠王的前景可就不妙。所以此去甚是凶险。

前途多坎坷,带着xing格懦弱的李知雨,真不知道是他照顾我,还是我照顾他?

可是,人家一片真心要海角誓死追随,让我如何拒绝呢。劝告无效之下,只好让他跟着去。

阳明关外,就是一马平川的千里草原。出关二十里之后,队伍就停下来休息。毕竟已经狂奔两天两夜,中间只是稍微休息过两次。莫说马匹无法承受,就连马上的骑士也相当疲惫。游牧民族应付这种长途奔袭的办法,那就是两人同骑。一个人操纵方向,另一个人睡觉。每隔五十里就换马,让马也得到轮流休息的机会。

但我自幼在大城市中生活,哪里受过这样的训练。虽然会骑马,但仅限于短途。这样的长途跑下来,大腿根处的嫩肉都被马鞍磨破。担心睡着后会被偷袭,这两天来始终是独自骑马前进的。便是铁打的身子骨,也吃不消这样的折腾。所以见到李知雨后立刻跳到他的马背上,依偎在他怀里呼呼大睡。

待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其实也不是我自己醒的,是被叫醒的。李知雨在耳边轻声提醒道:“兰儿,醒醒,再过一会儿就到玉柱城了。”北胡国的人们都称这个帐篷林立的小平原为哈斯巴根,意思是玉柱城。据说最初的定居者在梦中见到四根洁白的玉柱支撑苍穹,故而如此命名。因为盖格是鲁明王的侄子,我是盖格的客人,所以一路上对我倒也客气。李知雨的外公是北胡众多部落中排名第三位的沁野族首领,他从前经常到玉柱城经商,和北胡国的上层人物都多少打过些交道,所以我们两人被当作贵客招待。

虽然李知雨已经向我描述过鲁明王的相貌,但一见之下还是令人印象深刻。又黑又胖的粗壮大汉,身高超过姚明,宽度达到1米,脸上油光可鉴,蒲扇一样的大手足有我的脑袋那么大小。

这等肥胖程度,要是穿越到日本直接可以从事相扑运动。从前听说他出门时每隔十里就要换马,否则马儿就会被压垮。现在看来这倒不是夸张。跟他比起来,帕瓦罗蒂大叔的身材可以形容为身轻如燕。这个巨大的人体音箱同样发出高亢之音:“欢迎啊,哈丹巴特尔的外孙,娜仁托娅之子,暴雨之神最宠爱的生灵,我亲爱的朋友安特思!”

说着就把李知雨抱在怀里,在他的后背上轻拍三下,表示最热烈的愉悦之情。

松开几乎喘不过气的李知雨之后,他那如老黄牛一样巨大而凸出的眼珠子转动着,目光注视到我身上。

李知雨赶快介绍道:“这是我的结义兄弟其其格。”其其格就是花朵的意思。

“欢迎啊,美丽的小朋友。虽然是男人,倒是比我们草原上的姑娘们白嫩得多。”

然后,无法回避地,要承受一个令人窒息的拥抱。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自从鲁明王成为草原统治者之后李知雨再也不出关经商的原因啦。

对于这位草原上最热门的英雄人物,我听过太多的传说。

英雄的出生当然与众不同,鲁明的老妈据说和圣母一样是以处子之身有孕,经历整整三年之后才生下一个羊肚子一样圆圆的肉蛋。圣僧唐柯尔克孜用金箭将肉蛋划开之后,里面出来的婴儿就是鲁明。史诗这样描写道:“琴绍尔公主生下一个举世罕见的怪胎,一个圆鼓隆咚的肉球”。鲁明诞生之前,下过一场前所未见的大雪,大地发生震动。他诞生时,他家帐篷顶上金光灿烂。他家的牛、马、羊、犬也在同一时刻产崽。这位英雄出世时,一手攥血,一手攥油。手攥血预示着英雄将终生驰骋于疆场,使敌人血流成河;手攥油,预示着他将使人民生活富足。英雄是神之子,他当然与一般婴儿不同。生下来吸吮母亲的初乳之后,他就开始吃生肉,喝麦酒,而且还会说话。四十天就会走路,三个月后就同狮子玩摔跤,不到一年身高长到一丈开外,一顿饭能吃下三只狍子、两只熊。他喝一次水,河落三尺,湖干一半。他一脚能踢倒一座小山……

这位先生要坐飞机,估计航空公司都得要求他买三张票。毕竟两个座位都不够他坐的。

现在,他正对待宠物一般笑容可掬地抚摸着我的短发,笑着问李知雨:“安特斯啊,这位其其格不会真是女孩子吧。怎么长得这么秀丽可爱啊。”

我当然是男人,李知雨早就检验过无数次。

站在边上的盖格立刻做出解释:“这位其其格是顾皇帝的囧囧,比皇宫里的妃子们都受宠爱。”

“啊,就是那个叫葛中嗟氖涛腊?上В崭袼顾邓峄倜鹞颐堑骆刈濉?上В上В嗝雌恋暮⒆影!?br /

他恋恋不舍地松开手,对盖格说道:“他是你的客人,你负责招待吧。”

此时此地不是谈正事的场合,只能先告辞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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